问题 | 什么条件符合领养孩子 |
释义 | 您好,收养孩子时,一般来说,收养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等,具体的规定,可以咨询你们当地的民政部门。 在收养途径上,如果您想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可以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如果您想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可以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如果您想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想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登记的程序是:递交申请—受理—审查—报批—登记—颁证。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__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__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条__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__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__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