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脑垂体瘤重疾险是否提供自主选择医院的权利?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保险金给付的条件、标准和程序。但是,没有规定被保险人可以自主选择医院的规定。因此,保险合同是否提供自主选择医院的权利需具体参照保险合同条款。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和保险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等基本内容。 2.《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提出的保险赔偿请求,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给付条件、标准和程序应当明确。 3.《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单载明的内容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法约定合同的内容,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综上,保险合同是否提供自主选择医院的权利需根据具体保险合同条款来确定。保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保险合同明确规定保险金给付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被保险人应当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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