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问孩子是否拒绝被探望,可以作为停止探望的理由 |
释义 | 孩子拒绝探视的办法:若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则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若子女拒绝探望是出于另一方唆使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对方不按约定的时间探望孩子,剩下的时间可以拒绝探望吗? 法律上对于孩子拒绝探视的年龄没有明确限制,只要孩子认为父亲或母亲的探望使得自己不舒服或对自己不利的,就可以拒绝探视。法律规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孩子拒绝探视该怎么办如果孩子是被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情形。对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责令其改正自己的错误行为。如果是孩子处于自己的意愿拒绝探视的,可以说服子女同意并接受父母另一方的探视。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是否是可以阻止前妻探望孩子的 1、不可以阻止前妻探望孩子。2、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在离婚后,有权利探望子女,直接抚养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方拒不协助不直接抚养方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抚养方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法院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夫妻离婚后是否可以探望孩子 夫妻双方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是有权探望子女的,但是探望时需要把握好分寸,由双方协商处理,互相配合。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是否可以阻止前妻探望孩子 1、不可以阻止前妻探望孩子。2、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在离婚后,有权利探望子女,直接抚养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方拒不协助不直接抚养方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抚养方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法院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孩子抚养探望之内的问题 子女的探望权规定是: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