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人的条件应该有什么 |
释义 | 保证人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目的在于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或者说债务能够得到清偿,因此,具有代为清偿能力是保证人的基本条件。 2.提供保证的合格主体。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为保证人。 3.禁止提供保证的主体。下列主体不得作为保证人: (1)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刑事诉讼中保证人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保证人要满足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有多长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不明的为两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钱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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