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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县委办主任的职能和权限
释义
    县委办主任是县委常委兼任的副处级干部,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向县委请示重大问题和报告工作情况,与市委各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协调常委部门工作,审签重要文件和文稿,审核县委权力公开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分析
    县委办主任有权。
    县委办公室为正科级单位,但是主任一般由县委常委兼任,为副处级干部,是县委主要领导之一,掌握重要职权,行政级别为:八至十一级。
    县委办主任的职责如下:
    1、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
    2、向县委请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报告工作情况;
    3、与市委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进行沟通联系;
    4、协调常委所在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5、审签办公室重要文件、审定办公室重要文稿;
    6、审核把关县委权力公开事项;
    7、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拓展延伸
    县委办主任的权责与职责
    县委办主任作为地方党委的重要职务,其权责与职责涉及广泛且具有重要性。县委办主任的权责主要包括:协助县委书记负责全面工作,组织落实党委决策,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职责方面,县委办主任要负责制定县委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组织实施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改革创新,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党委与政府的联系等。县委办主任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卓越的领导能力和广泛的知识背景,能够在复杂的工作环境中处理各种复杂问题。通过有效行使权责与职责,县委办主任能够为县级党委的工作提供坚实的支持,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结语
    县委办主任,作为地方党委的重要职务,权责与职责广泛且重要。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助县委书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需要具备政治素养、领导能力和广泛知识背景,解决复杂问题。通过行使权责与职责,为县级党委提供坚实支持,推动地方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县处级副级: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对应十五级至十级;司局级副职对应十八级至十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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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