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督政的重点是聚焦教育的“人、财、物”,督促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服务教育的科学“决策”,督促政府“管”好教育学的重点是聚焦教育的“真、善、美”,服务教育的有效“执行”,指导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治校能力,“办”优教育估监测的重点是聚焦教育的“质、量、度”,服务教育的民主“监督”,引导社会“评”实教育,促进教育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 法律依据: 《政府督查工作条例》 第六条 国务院办公厅指导全国政府督查工作,组织实施国务院督查工作。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机构承担国务院督查有关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督查机构组织实施本级人民政府督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督查机构设置的形式和规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督查机构统称政府督查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