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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普通发票跨月作废怎么处理
释义
    根据税务机关有关规定,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能作废,只能红冲,开具红字发票要经过税务局批准后方能开具,然后用红字发票做冲回销售的分录;最后再开正确的发票,并据以入帐做销售即可。
    一、普通发票跨月作废处理如下:
    跨月发票由于已经抄报税,则发票无法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冲销。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以下情形,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1、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
    2、销货部分退回、发生销售折让。
    跨月发票作废后,冲销收入凭证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用红字)
    企业发票作废后,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做冲销处理,则开具红字发票部分无需缴税。
    二、红字发票流程:
    1、打开开票系统
    点击左上方“红字发票信息表”选择“红字专用增值税发票信息表填开”,点选“销售方申请”,在下方区域填入需冲销专用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2、根据显示内容,核对需冲销发票的票面信息,点击“确认”,自动生成“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再次核对需冲销专用发票的票面信息,点击“打印”,在出现的打印选项中选择“不打印”,此时会自动保存,点击关闭。
    3、打开左上方“红字发票信息表”,选择“红字专用增值税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在出现的界面中,选中刚刚申请的发票(一般为第一条,信息表描述为“未上传”),点击“上传”。打开这条记录,点击打印,进行保存。此时会出现一张“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信息表”,核对后,打印出来(作为红字发票记账凭证的附件),此时可以关闭所有的窗口。
    4、打开“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在打开的发票页面点击上方“红字”。在弹出窗口,根据第五步打印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入“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点击下一步。核对窗口显示的即将开具的新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击下一步。此时会自动生成红字发票。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普通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普通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普通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第三十四条
    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需要核对发票存根联与发票联填写情况时,可以向持有发票或者发票存根联的单位发出发票填写情况核对卡,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按期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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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15: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