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省高院审判员是什么级别??省高院审判员属于一级法官至四级法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等级暂行规定》的规定,我国的法官共有四等12级,具体来说,刚被任命的助理审判员基层人民法院相当于法官1级,中级人民法院相当于法官2级,高级人民法院相当于法官3级,具体等级情况见下:第五条 法官等级设下列四等十二级:(一)首席大法官; (二)大法官:一级、二级; (三)高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四)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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