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诉讼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每件收费3000 —10000 元 2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10 万元以下( 含10 万元),10 % ( 最低收费3000 元) ,10 万元至100 万元( 100 万元),6%,100 万元至1000 万元(含1000 万元),4 % ;1000万元以上,2 ‰ 按当事人争议标的累进计费· 3 、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收费金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 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就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风险代理是民商事领域的一种特殊收费方式,刑事案件不允许风险代理。指前期仅收取基本的诉讼程序相关费用以及差旅费等基础费用,在案件结束后根据法院判决的金额抽取一定比例。一般风险代理收费标准为前期收取3000——6000左右的基本费用,判决后收取判决金额的10%—20%,这个比例最高不超过30%。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