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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租到期了房户不搬应该怎么办
释义
    房租到期了房户不搬房东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房户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可以邀请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同时签字备案。财物清点完毕后应将其集中临时置于别的地方,腾空房屋重新出租。
    一、强制拆迁法定程序有哪些
    强制拆迁的法定流程: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根据《裁决规程》的有关规定,实施强制拆迁的时候,不得采取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非法手段进行。
    二、房东不退押金如何起诉
    房东不退押金的起诉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申请立案并准备证据资料;
    2、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
    3、开庭当日带齐资料到庭举证辩论、发表意见。
    一、租房一般程序如下:
    1、租赁双方协商确定租金、承租期限等事项;
    2、拟定房屋租赁合同后,双方签字;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租、交付房屋;
    4、出租人携带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二、房屋租赁应注意的事项有:
    1、注意签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时间,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
    2、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
    3、要明确租赁房屋所在的位置、间数、面积、质量、租赁期限等。
    总而言之,押金不退,当事人写好诉状交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立案后,起诉方交纳诉讼费用;人民法院会在起诉方缴纳完诉讼费用后,通知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举证;被告举证完毕后,人民法院会进行排期;人民法院向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送传票;由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并进行调解或判决。
    三、房主是否可以强行收回房屋
    房主不可以强行收回房屋。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可以要求承租人腾出房屋。
    建议出租人在收回房屋时行使以下权利:
    1、出租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解除合同通知已送达承租人或租赁合同期满终止,出租人通知承租人不再续租;
    2、合同终止或期满后,出租人要求腾空房屋时,最好经承租人同意,在承租人在场的情况下收回房屋。如果承租人拒绝,最好采取全程公证退场的方式,或者采用全程录像的方式,请物业和居委会相关人员见证,并妥善保管房屋内的物品;
    3、合理合法的方式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责令承租人腾出房屋并支付房屋占用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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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1: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