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迁户口上班时间 |
释义 | 派出所户籍科上班时间:一般是9:00~17:00(周一至周五),中午不休息,周末有值班的,但不办理业务,不同的区域,上班的时间不相同,建议楼主(周一至周五)上午去办理业务,这样更顺利办到业务。所以办理的人要注意派出所户口办理时间。、 公安局户籍处主要工作业务: 1、审核和办理户口准予迁入; 2、居民临时身份证的办理和居民身份证的管理; 3、办理公民身份证重号、错号纠正; 4、本市人口信息查询、核对、更正纠错; 5、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本科办理的有关户口业务。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国家机关作息时间一般安排为:上午:08:00-12:00(全年);下午:5月至9月为:15:00-18:30,10月至4月为:14:30-18:30 。 《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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