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是否存在违规加班行为 |
释义 | 加班不给加班费,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收集加班证据,注意仲裁时效。单位以“红包”代替加班工资不合法。法律规定有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形。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超期不支付可加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一、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找哪投诉 1、如果工作时间外加班却没有拿到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 (2)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依法时,劳动者一定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例如考勤卡、单位就餐记录等。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千万不能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此外,针对个别单位为加班的职工发“红包”,并且把“红包”视作职工的加班工资的现象,“红包”是单位对员工一年工作表现的肯定和褒奖,类似于年终奖,但并不能代替工作时间外的加班工资。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准备好加班记录、劳动合同、书面材料等,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海市人保局指出四种法定情形。 二、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赔偿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结语 合理维权,确保加班费。对于公司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同时收集加班证据。可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注意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不超过一年时效。红包不能代替加班工资,如遭拒付,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有法定情形可延长工作时间。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应支付差额,逾期不支付可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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