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外买卖合同应明确写明合同各方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合同的标的物、质量、数量、价款;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方式、时间、地点;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法律分析 涉外买卖合同应写明合同各主体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合同的标的、质量、数量、价款;合同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履行方式、时间、地点;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无名合同及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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