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起诉了怎么应诉 |
释义 | 被起诉了应诉如下: 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2、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3、提交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如当事人对于管辖法院有异议,可以根据上述规定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 5、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6、按时参加开庭,依法提交证据,并互相质证、辩论,提出自己的主张; 7、对于法院的一审裁定、判决,如不服,应及时上诉,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天,判决的上诉期限的15天,从受到裁定书、判决书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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