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离了三年还里离不了,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并且就财产分割、怎样抚养权归属等一系列问题都协商好了的,可以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注意现在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双方申请离婚后要在提起离婚申请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或者就上述问题没有协商好的,则可以由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办理诉讼离婚,由法院审理双方是否可以离婚。如果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的,且分居时间已满两年的,则法院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 一、婚内女方提出离婚的后果是什么 女方提出离婚没有什么特别的后果,公民有提出离婚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退伍军人怎么办离婚 退伍军人与普通人离婚程序一致。 一、协议离婚: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起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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