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财产分割协议一般是不可以反悔的。离婚后未满一年,当事人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但经审理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