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哈尔滨市诈骗立案标准 |
释义 | 若在哈尔滨诈骗金额达到了五千元及以上,则构成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司法机关即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且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有法定加重情形,即诈骗金额不同以及犯罪情形的严重程度,所判处的结果也不同,此罪最低可判处管制,单处或者并处罚金,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第七条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五千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五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五十万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刑罚量: (1)诈骗数额达到较大起点的,每增加一千三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诈骗数额达到巨大起点的,每增加五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3)诈骗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4)每增加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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