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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对象,依据是什么
释义
    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对象,依据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上述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纳税人计算土地使用税所依据的占地面积按照以下顺序核定:
    1、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证上记载的用地面积;
    2、土地使用费登记证(或通知书)上记载的征收面积;
    3、相关的房地产权属资料、合同记载的用地面积;
    4、建筑面积÷楼房总层数;
    5、建筑面积÷容积率。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缴纳期限
    1、城镇土地使用税从取得产权或交付使用的次月起计征。
    2、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两期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每半年结束后次月的申报期内。纳税人选择一次性缴纳全年税款的,申报纳税期限为上半年结束后次月的申报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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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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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6:4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