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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概念
释义
    由于现代法律均为抽象的规定,并从各种不同的角度调整社会关系,因此时常发生同一事实符合数个法律规范的要件,致使这些规范都可以适用于该事实的现象,在学说上称之为规范竞合。由于规范竞合的存在,当事人的同一行为可能依不同的规范应承担数个不同的法律责任,即责任竞合。
    责任竞合产生于两种情况:一是不同的法律领域内。医疗损害行为造成了对患者的损害,当事人可依行政法规范、民法规范和刑法规范,分别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二是同一法律领域内。在民事责任领域内,医疗损害造成了对患者的损害,医疗方对患者的损害赔偿既可以依契约法规范也可以依侵权法规范追究医疗方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民事责任竞合典型地表现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侵权责任则是加害人侵害他人法定民事权利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某一行为,具有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的双重特征,从而在法律上导致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同时产生,而且,由于这两种责任的性质和功能不同,不能相互吸收或同时并存,所以行为人最终只就其所实施的一个行为承担一个民事责任,或承担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
    当医患之间存在医疗契约时,医疗损害行为既因为没有适当地履行债务而构成债务不履行,也因为侵害了患者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而构成了侵权行为。因此,在民法上,当以医疗损害为理由提起损害赔偿请求时,既可以以侵权为原因,也可以以债务不履行为原因,即在医疗损害赔偿问题上,存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
    一、医疗损伤赔偿责任
    (一)医疗机构的侵权责任。医疗损害赔偿是以过错责任为归责原则,由于医疗损害赔偿的特殊性,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司法解释第四条,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受害人在因果关系和过错的要件上不必举证证明,而是由法官推定,受害人只需证明自己在医院就医期间受到损害。
    如果医疗机构认为自己的医疗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或自己没有过错,可以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推翻因果关系推定或过错推定,不承担责任,否则,因果关系推定或过错推定成立。因此,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包括医疗过错、医疗损害和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只要证明了一个推定不成立,即只要有一个侵权构成要件不成立,侵权责任就不能成立,就能够免除其全部赔偿责任。
    (二)医疗机构的违约责任。在对医疗机构适用违约责任时,应当充分考虑医疗服务合同的特殊性。因为,尽管民法典调整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但是,当病人求助于医生治疗疾病,医生也同意对病人进行治疗时,并没有产生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因为医生将做什么并未具体化、特定化,也就是说,对合同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和具体的约定。实际上是将医生的责任建立在违反注意义务的默示协议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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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2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