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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四年了不给抚养费还能要回来吗
释义
    离婚四年了当事人可以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法律规定,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其有虐待子女的行为,那么不直接抚养方在离婚四年后,就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改判,经审理后,法院认为当事人主张的情况属实的,应当对不直接抚养方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即让当事人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成为孩子的抚养权人。
    怎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父母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协议方式和起诉方式。
    1、协议方式: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起诉方式:如果父母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或者一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可以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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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3:5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