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民更名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需要充分的理由。如果派出所不给改名,可以再次申请。更名要求包括违背公序良俗、易造成误解、含冷僻字或其他特殊情形。更名流程包括写申请、开具证明、申请表格、公证(超过16周岁需)、签字等步骤,最后打印新的户口本。 法律分析 小孩改名对方写了同意书派出所还不给该名,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再次申请,公民依法享有更名权,但需要充分的理由。 改名的要求如下: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修改姓名流程如下: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拓展延伸 如何应对派出所拒绝办理小孩改名字的情况? 当派出所拒绝办理小孩改名字的情况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解决问题。首先,与派出所工作人员沟通,了解他们拒绝办理的具体原因。如果是因为缺少必要的文件或程序不完整,您可以咨询律师或专业机构,确保您提供的文件和程序符合要求。如果派出所拒绝办理是基于法律或政策的理由,您可以寻求法律意见,了解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实现改名字的目的。此外,您还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寻求其合作或签署其他相关协议。最后,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向上级部门或相关法律机构投诉,以寻求进一步的帮助和解决方案。请记住,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保持耐心和合作精神,以达到最终的目标。 结语 更名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但需要充分的理由。当派出所拒绝办理小孩改名字时,您可以与他们沟通了解具体原因,并确保提供的文件和程序符合要求。如遇法律或政策限制,可寻求法律意见或协商解决方案。若问题仍未解决,可考虑向上级部门或相关法律机构投诉。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请保持耐心和合作精神,以实现改名字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