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权赠与的特殊法律规定包括: 1、股权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后不得随意反悔; 2、股权赠与适用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 3、股权赠与也应当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公司法》第五百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五百三十一条 当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