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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未实缴出资能否分红
释义
    股东未实缴出资能分红。现在公司设立实行认缴制,公司股东不需要完全出资,公司股东可以在出资期限届满之日前出资到位即可,所以即使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出资到位,也享有分红权。
    一、股东出资时间
    1、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的出资时间应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2、实务分析
    采用实缴资本制时,公司设立时股东即应缴足全部注册资本。后来采用实缴资本与认缴资本相结合的折中态度,公司设立时应出资到位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为后续注册资本的到位时间规定了2年或5年的最长期限。
    目前,除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彻底采取认缴资本制。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此外,公司章程约定出资时间还有两层实务价值:一是到期股东负有向公司缴足当期出资的义务,当该项义务未完成时,公司的债权人可向股东要求履行出资义务,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二是未履行当期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操作建议
    对于银行、保险、金融、基金、投资等特殊类别的公司,仍有注册资本额度及缴付时间的限制,篇幅所限。实务中,遇到特殊类别公司的注册,应先梳理、研究行业监管的法律及政策要求。
    对普通公司,公司法充分放权,股东根据项目的发展规划、资金使用计划、股东自身的资金筹划等因素,设定合理、可行的认缴出资额度及实际出资时间。
    二、有限责任公司分红比例是怎样的
    分配股息红利(俗称分红)是股东享有的一项法定权利,《公司法》35条明确规定了,股东分取红利的计算依据是其已经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而不是认缴的出资比例,这样更能体现公平的原则。股东分红的例外规定是:由股东一致同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不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红。如果这是一种制度化的选择,可以通过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规定;如果这只是一种个案的选择,那么必须在股东会上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可。
    股东享有法定的或约定的分红权,但是这种权利的行使也必须依照法律或章程的规定程序和条件。
    三、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需要实缴吗
    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不需要实缴。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股东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缴足出资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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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0: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