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马来西亚第二家园申请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 50 岁以下的的申请人: 1、在申请批准之后,必须开设 30 万马币的定期存款(约合 60 万人民币)。 2、一年后,可以提取 15 万马币,用于财产购买,医疗或子女在马来西亚的教育。 3、从第二年开始直到整个计划的期间内,必须在银行保存至少 15 万马币的存款。 4、要求每月 1 万马币的最低月收入。 5、财力要求 50 万马币以上。 年龄高于 50 岁的申请人: 1、在申请批准之后,必须开设 15 万马币的定期存款(约合 30 万人民币)。 2、一年后,可以提取 5 万马币,用于购买房屋、孩子在马来西亚的教育费及供医药用途。 3、从第二年开始直到整个计划的期间内,必须在银行保存至少 10 万马币的存款。 4、财力要求 35 万马币,财力证明包括定期存款,现金,房屋,股票证明等。 5、如果采用退休金,在申请期间最低退休金需要证明每月有 1 万马币(可以结合配偶的退休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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