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产权到期后如何处理? |
释义 | 二手房产权包括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最高70年期限。到期后需申请续期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否则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将无偿归国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在到期前一年申请续期,国土部门应批准续期申请,经缴纳土地出让金后,重新获得合法土地使用权。 法律分析 二手房的产权由二手房的所有权和房屋所在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两部分构成。二手房的所有权没有期限,但其国土使用权有法定最高年限。二手房对应的国土使用权性质通常为居住用地,其最高年限为70年。到期后,产权人应当提前申请续期,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协议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否则到期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均无偿收归国有。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期满后,若国有土地使用者打算继续使用,应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前一年即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续期,除非由于公共利益确实需要收回土地,否则国土部门应批准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批准后,土地使用者需要和土地管理部门签署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使用者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即合法重新继续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拓展延伸 二手房产权到期后的续期与转让规定 二手房产权到期后的续期与转让规定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一般情况下,产权到期后,业主可以选择续期或转让房产权。续期的具体要求可能涉及申请手续、费用、产权期限等方面,需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律师事务所了解具体规定。转让房产权时,需与买方达成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合同签订、权属过户等。建议在处理二手房产权到期后的事务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合规。请注意,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操作前,务必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 结语 综上所述,二手房产权由二手房的所有权和房屋所在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构成。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期满后,产权人应提前申请续期,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否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将无偿收归国有。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续期申请一般需要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前一年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并经批准后签订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处理二手房产权到期后的事务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合规。请留意当地法律规定的差异。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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