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产权具有可分离性、产权流动具有独立性。按现在的物权法就是加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居住,如果拆迁也是按正常补自己钱。现在还没有房权到期后如果来处理这个法制,如果到了,可能会进行评估,感觉如可以居住,可能要出点钱,然后再住4、5年,如果政府收回了,可能也会给一定的钱,但是可能钱不多,因为那地本来是政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