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保补贴领取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在从业所在地社区进行了就业登记并缴纳 社会保险费 的。 灵活就业人员 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下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用人单位且能提供临时就业证明的人员; 2、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 基本养老保险 、 基本医疗保险 和失业保险补贴; 3、用工单位招用本市农民工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参加了城镇职工工伤、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