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金华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其提取条件不同,所需材料也是不同的,以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例,其所需材料为: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原件;申请人、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契税完税凭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购商品房未领权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除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外,不能再以其他形式提取。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时需留足保底金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综上所述,你知道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了吗!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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