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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金华市公积金提取政策
释义
    正常足额缴存金华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无欠缴情况,符合提取条件的均可申请提取金华住房公积金。⒈购买自住住房,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未超过3个月的;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规划部门建房批文未超过二年或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未超过...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金华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的的知识,跟着律师一起看看吧。
    ⒈购买自住住房,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未超过3个月的;
    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规划部门建房批文未超过二年或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未超过三个月的;
    ⒊大修理自住住房且修理费用占总造价25%以上,取得危房鉴定报告或大修理证明未超过一年的;
    ⒋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⒌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城区无私有房产而租用住房,且当年未因租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
    ⒍离休、退休的;
    ⒎出国、出境定居的;
    ⒏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⒑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⒒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再在本市就业的;
    ⒓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
    
     该内容由 游潘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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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4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