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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月冲剩余的钱如何提取?
释义
    一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有以下这7种: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且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的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还要说明的是:住房公积金的钱提取以后会对后期的贷款有影响,提取的时候需要考虑清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公积金办理了月冲剩余的钱如何提取
    职工住房公积金可在以下几种情况提取:(1)买房或建造、修缮自住住房时;(2)离休、退休时;(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出境定居时;(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时。提取方法: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携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3日内做出答复,准予提取的,由委托银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临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至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地各分支机构服务窗口,由受理人进行初审。受理人审查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齐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齐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齐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和期限。职工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委托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代办,代办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委托证明。职工委托其他人代办的,应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如何提取公积金?
    一、个人公积金怎么提取1、个人公积金的提取方式如下:(1)可以向自己工作的公司寻求帮助,让公司出面提取公积金;(2)通过中介公司来提取个人公积金;(3)自己直接去提取公积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二、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1、借款人将贷款材料准备齐全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审批;2、购买一手现房或二手住房,应向公积金中心网点提出申请,并在公积金中心网点办理贷款手续;3、委托银行整理材料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质押手续;4、抵押质押证件出来以后,银行整理借款人材料送交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查放款。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我已经离开了
    提取公积金的流程:1、职工向原单位进行申请提取公积金;2、原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3、职工应当持原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如何提取江苏省异地缴纳的公积金?
    一、异地公积金可以提取吗1、异地公积金可以提取。异地公积金提取需要材料有:(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借款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契约原件;(4)购房首付款凭证及复印件。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二、异地户口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异地户口公积金提取流程是: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审核,经初审后,申请人可将材料备齐后再次前往管理中心办理;3、收到答复,初审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4、银行放款,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提取款项由经办银行划账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存款帐户。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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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5: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