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建立什么依法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
释义 | 国家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一)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 (二)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三)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 (四)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 (五)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 (六)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 一、三级残疾证最新政策 三级伤残证的最新政策是:伤残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减征的范围和期限由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上报到同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国家对从事个体工商户的残疾人免收管理费,国家鼓励和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 二、社保交够多久可以领取就业补贴 社保交1年可以领就业补贴。 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我国现规定,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要想领取失业保险金,就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条件,只有符合了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够领取到属于用户的失业金。首先失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失业人员所在的单位和本人都必须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达1年的时间。失业人员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的需求。失业的原因必须得是非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也就是说失业人员自己并不愿意中断就业,是由于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的。 对于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的,这几种情况都属于非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六条国家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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