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问问离职的老板说4-5天才发工资怎么办? |
释义 | 辞职老板不给结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支付加班费或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并加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辞职老板不给结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如果雇主辞退员工后未按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雇主应支付差额部分;如果逾期不支付,雇主可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此外,如果雇主未支付加班费或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帮助。劳动者的权益应得到保护,法律为您提供了相应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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