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女职工55周岁的,或者特殊行业工种的,属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不可以再通过辞退再解除劳动合同。男职工55周岁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过失性辞退或者无过失性辞退。 除此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2、劳动合同期满的;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其他。 劳动合同的终止,指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 劳动合同的解除,指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