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私人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应当注意以下内容: 1、合同双方当事人。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一、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 二、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是由于还房屋没有房产证,所以当事人只对房屋产生债权的效力,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没有产权证明,会导致房屋不能办理过户,这只属于物权变动的问题,不会影响到买卖合同的效力。只要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表达了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那就有效。 三、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对房屋具体情况予以明确; 2、明确哪些设施是包括在房价内的; 3、约定付款方式; 4、房屋交接,房屋交接包括交房和过户,在合同中应当注明房屋交验的时间、房屋交验前产生的费用及房屋交验时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5、违约责任,在合同中要写明哪些情况属于违约以及违约以后如何处理等。 四、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含的内容如下: 1、商品房的状况信息和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 2、商品房的价款数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3、交付日期和交付条件; 4、办理产权登记的事宜; 5、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6、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7、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8、解决争议的方法; 9、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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