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全分级管控如何分分级 |
释义 | 4个等级。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D级/1级(重大风险)、C级/2级(较大风险)、B级/3级(一般风险)和A级/4级(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各单位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时,对每一级可考虑再细分亚类管控。 安全生产风险的处理方式如下: 1、企业应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帐。 2、企业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3、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4、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风险管控措施有哪些? 一是进行风险点排查。组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点排查,并重点排查生产工艺技术及流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经营场所,有限作业空间等设备设施、部位、场所、区域以及相关作业活动。 二是进行风险因素辨识。对排查出的风险点选择适用的分析辨识方法进行风险因素辨识,明确可能存在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影响因素。 三是进行风险评价和分级。根据风险因素辨识情况,对风险点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将风险等级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 四是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的确定。发生过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涉及重大危险源等风险点,应当确定为重大风险。发生过1次以上不足3次的轻伤且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因素的场所且同一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在3人以上不足10人的风险点,应当确定为较大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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