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党内对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比例无明确规定。表彰的比例主要是由上级组织或党委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确定。2.县区级党组织通常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比例为1%—5%;先进基层党组织比例一般是10%—20%。3.党委内开展的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个人通常是5%—10%(合并计算,不是每个项目单独计算,看党委自已的规定,或上级党组织是否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