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见义勇为算工伤吗? |
释义 | 职工见义勇为,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到伤害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共利益受到伤害的情形,应当视同工伤。 一、认定工伤需要满足条件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作原因外出时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上下班途中,因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贴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