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税务机关可以帮别人开发票。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本法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