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作社是什么性质的企业 |
释义 | 法律分析:合作社是自治组织性质的企业。 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所谓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强调的是“合作”,然后是“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 合作社以生产环节为标准分,可以分为: 1、生产合作社,即从事种植、采集、养殖、渔猎、牧养、加工、建筑等生产活动的各类合作社。如农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建筑合作社等; 2、流通合作社,从事推销、购买、运输等流通领域服务业务的合作社。如供销合作社、运输合作社、消费合作社、购买合作社等; 3、信用合作社,即接受社员存款贷款给社员的合作社。如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 4、服务合作社,即通过各种劳务、服务等方式,提供给社员生产生活一定便利条件的合作社,比如租赁合作社、劳务合作社、医疗合作社、保险合作社、利用合作社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五)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十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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