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贷款如何处理 |
释义 | 1、开发商向贷款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 2、贷款行对开发商开发项目、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并与符合条件的开发商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3、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付清所需首付房款。 一、预购商品房转让有哪几种情形 1、已付清购房款的预购商品房的转让,此时,承购人已经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了支付房款的义务,对开发商不再负有义务,只享有合同权利。因此,此种情形下的转让属于权利转让,按规定,购房人员只须通知开发商后转让就生效,不须征得开发商同意 。 2、未付清房款或按揭预购商品房的转让。此时,购房人不但享有合同权利,还负有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向开发商或揭银行履行付清余款或按月偿还贷款的义务。因此,此种情形下的转让属于债权债务的一并转让,按照规定,购房人应事先告知开发商或银行,由开发商或银行对受让人进行清偿能力的审理,并决定是否同意其转让。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二、按揭购房需办理哪些手续 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3、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4、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 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5、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 6、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7、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8、按约还款。 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9、偿还完毕贷款。 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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