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判定手术失败是医疗事故的方面有哪些 |
释义 | 一、怎样判定手术失败是医疗事故的方面有哪些 1、怎样判定手术失败是医疗事故的方面如下: (1)术前判断的过错,手术进行与否、手术方案的选择、手术时期的判断不当; (2)手术进行中的过错,手术部位选择错误; (3)术后管理的过错,术后观察不认真,未发现病情变化,或发现病情变化,未做及时处理; (4)麻醉的过错,麻醉时机、方法、药物选择不当。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争议解决途径】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 案例30_如何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问题? 第四十七条 【协商途径协议书】 【可以协商的内容】【协议书的内容】【医患双方签订的“私了协议”的效力】 第四十八条 【行政调解】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的特点】【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的原则】【调解书及其效力】【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的程序】 第四十九条【确定赔偿数额的原则】 二、手术过错造成医疗事故的赔偿有哪些 手术过错造成医疗事故的赔偿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 12、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9、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2、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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