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提供的询问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如实告知的情况不得拒绝承保、附加加费或者免除保险责任。但是,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此外,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事项有明确约定的,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不得以该事项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或者不履行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八条:投保人对保险公司提供的询问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如实告知的情况不得拒绝承保、附加加费或者免除保险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事项有明确约定的,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不得以该事项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或者不履行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