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拒赔红斑狼疮肾病保险,如何证明已如实告知病史?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双方协议,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个人健康状况,如有疾病或症状应当详细披露。若被保险人隐瞒病史,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但保险公司也有义务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因此被保险人需证明自己已如实告知病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有关事项应当如实告知;未告知或者虚假告知,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自己的义务,约定的合同内容应当按照诚信原则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重大疾病等情况,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但被保险人能够证明该疾病等情况对保险标的不存在重大影响或者保险人已经知晓不予理赔的除外。 被保险人应当在投保时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史,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但如果被保险人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如实告知病史,且该病史对保险标的不存在重大影响,或者保险公司已经知晓不予理赔,那么保险公司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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