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红斑狼疮不属于意外伤害范畴,不能获得赔付。 法律依据: 1.《意外伤害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意外伤害是指发生在被保险人身上的、非本意的、突发的、并导致身体上的伤害的事件。 2.《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以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限额。 3.《医药卫生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障公民健康,加强公共卫生工作,防止和控制传染病和其他重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红斑狼疮不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因此不能获得意外伤害保险的赔付。同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赔付范围,红斑狼疮非保险标的,所以也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此外,红斑狼疮属于慢性疾病,而非突发事件,因此也不能获得社会医疗保险的赔付。 综上,红斑狼疮不属于意外伤害范畴,不能获得赔付,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和治疗手段,保障自身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