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受到法院的传票如何处理?? |
释义 | 交通事故受到法院的传票如何处理??搜集证据 ,积极应诉答辩。必须出庭应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1、法院传票上的内容是通知你开庭时间和地点。2、法院给你传票的时候会把对方的起诉转副本一并交给你,起诉状上写的是原告要你陪多少钱,和基本的事实经过(肇事过程,治疗经过等)。3、一般传票上通知的开庭审理时间会在30天左右,这是给你搜集准备证据的时间,如果少于30天,你可以要求延长至30天。4、对方起诉你的同时会一并起诉保险公司,如果没有起诉保险公司你可以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5、责任划分清楚,事实经过争议不大没有必要请律师,因为保险公司一定会有律师出庭应诉,原告要求赔偿的费用过高,保险公司一定会提出意见的,你就听他的就行了。6、一般没有构成伤残的话20万保险应该是足够的,你应该还有个交强险吧,这20万你是指的商业保险吧。7、有的保险公司会把鉴定费、复印费、诉讼费等排除在保险范围之外,有的法院会判决你承担这些费用,其他的费用大多数都会由保险公司承担,超过保险限额的部分会由你承担,但你不是全责,赔偿会打折的。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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