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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标准排放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 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199-2018),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法律依据: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第二条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分类管理:
    (一)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
    (二)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范围、实施步骤和管理类别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拟订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制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范围、实施步骤和管理类别名录,应当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第三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排污许可的统一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排污许可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提高排污许可在线办理水平。
    排污许可证审查与决定、信息公开等应当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办理。
    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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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6: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