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肾病时,是否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报告?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有权要求投保人或受益人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如果保险公司未在合同中对相关证明材料做出具体约定,则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已经履行了一定的证明义务,保险公司应该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承担证明责任,不能要求被保险人提供超出合理范围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人要求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时,应当说明要求的内容和事项,并给予适当期限。 2.《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尽可能详细地说明保险事故的原因、性质、损失程度、可能的损失结果等情况,并提供与确定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3.《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4.《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人应当在确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情况下,及时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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