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中的慢性肾病继往病史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慢性肾病继往病史的认定标准在重疾险中十分重要,但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通常需要根据医学诊断和临床表现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认定结果符合实际情况。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十五条: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是指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财产利益或者人身权益。 2.《保险法》第七十六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 3.《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应当是对被保险人生命健康或者身体机能造成严重威胁并需要重大治疗的疾病。 4.《医疗保险条例》第七条:医疗保险基金负责按规定支付符合规定条件的医疗费用。被保障人应当按规定向医疗保险基金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5.《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医疗保险基金应当根据医疗服务的实际需要,合理制定支付标准和支付范围。 6.《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八条:保险人应当按照规定认定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确定保险责任的范围和金额。 7.《医院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实行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因此,在确定重疾险中的慢性肾病继往病史的认定标准时,需要结合医学诊断和临床表现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认定结果符合实际情况,同时保险人应当按照规定认定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并确定保险责任的范围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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