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风险情况。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隐瞒或者故意不如实告知患有肾病的情况,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而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返还型重疾险时已经患有肾病,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拒绝理赔或者直接解除合同。因此,在购买返还型重疾险前,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同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的条款,了解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和免责条款。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关风险情况,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情况确定保险费率、保险金额或者决定是否承保。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造成保险公司不能决定是否承保的,保险合同无效。 2.《保险法》第四十条: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依据诚信原则,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合同应当以保险条款和投保单为依据,与被保险人的声明和说明相一致。 3.《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被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保险费。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不得变更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等应当公示或者告知被保险人。 4.《保险法》第六十四条: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的约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保险金给付义务的,被保险人可以要求支付保险金,并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利息。 5.《保险法》第七十二条: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一切情况,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认识不清的,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