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前已经患有“微创”手术治疗的疾病,是否能够获得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前已经患有“微创”手术治疗的疾病,是否能获得赔偿,需具体看保险合同的约定。若合同中对于该疾病所作的约定为“除已明确告知的、已经确诊的病症或病变外,其他病症或病变均可获赔”,则被保险人可以获得赔偿。但如果合同中未作此类约定,那么被保险人就无法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合同中的重大疾病约定,应当明确列明保险人所承担的责任范围和标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对于保险人在合同中不明确告知的情况下,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告知投保人某些情况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返还投保人已经支付的保险费,扣除保险人已经负担的费用后退还。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前已经患有“微创”手术治疗的疾病,是否能获得赔偿,需要查看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若合同中对该情况进行了明确告知并约定了赔偿标准,则被保险人可以获得赔偿;否则,被保险人将无法获得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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